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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《山东省2013年度代理机构考核抽查工作方案》
2015年3月18日

2014年4月2日

山东省2013年度代理机构考核

抽查工作方案

 

为进一步严格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,确保考核的质量和效果,根据《山东省201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工作方案》(鲁财采〔2013〕41号)有关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抽查组织

本次考核抽查工作省财政厅成立了领导小组,考核抽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。组成的8个抽查工作组成员,主要是由省财政厅、市级财政部门和部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人员组成。(抽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名单及分组情况见附件1)

二、抽查时间

考核抽查工作安排在2014年4月1日至20日。

三、抽查范围及数量

从已完成2013年度自查和市财政部门核查的甲乙级代理机构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,每个市抽查5个代理机构,不足5个的全抽查。被抽查机构代理随机选取2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复核,一个是经市财政部门核查过的项目,另一个是未经市财政部门核查过的项目。

四、抽查方法和步骤

1、人员抽查:主要是对专职人社保、中级以上职称、人员培训和从业资格证等内容。专职人员社保抽查应通过社保部门或代理机构社保用户终端,核实被抽查代理机构专职人员2013年7-12月社保的缴纳明细。中级以上职称、人员培训、从业资格证抽查应核对相关原件。

2、项目抽查:对制度执行、采购文件、信息公告、专家使用、采购效率、持证上岗、信息报送等七项考核内容,应检查复核被抽查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,要核对相关档案材料和有关原件。

3、现场抽查:对营业场所、开评标场所、电子监控设备、档案管理等情况要到代理机构现场进行检查查看。对被抽查项目的专家告知录音、持证上岗等情况要现场检查核对有关录音录像等资料。

五、抽查有关要求

1、考核抽查工作是关系整个代理机构考核质量和效果的关键环节。各抽查工作组成员应当认真负责,尽职尽责,严格按照代理机构考核方案做好本次抽查工作。对不认真履行职责、弄虚作假的工作组成员,要将其工作情况反馈到工作单位,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。对在抽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组成员,要予以通报表扬。

2、各抽查工作组要提前2天通知被抽查的代理机构。抽查工作结束后,各抽查工作组要形成书面抽查工作报告,报告要总结市财政部门核实检查和本次抽查工作情况。抽查报告和抽查相关表格要由工作组组长和成员共同签字确认,并于抽查结束后一并上报。

3、各代理机构要认真对待,积极做好抽查准备工作。要按照考核和抽查方案的要求积极做好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。不得弄虚作假、隐瞒不报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考核抽查工作,对弄虚作假、拒绝抽查的,直接考核为不合格。

4、各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做好本次考核抽查工作,本着厉行节约、反对浪费的原则为考核抽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,确保本次考核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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